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须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0-11-10浏览次数:818

一、教室的安排权在教务处,只有在教务处已经将课程安排到某个多媒体教室的前提下,教师才能到电教部申请使用教室中的多媒体设备。

二、为了更好的在课前为各位教师打开多媒体设备,保障教师教学顺利进行,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必须提前申请,原则上为提前一周。否则有可能影响多媒体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
三、请爱护使用多媒体设备。一般情况,我们不建议老师拔下墙上的电源插头,下课请分布关闭中控和电脑、功放等设备。

四、登记后,如课程安排发生变动,请及时通知电教部。

五、如因故某次课程或某段时间课程不上,请提前通知电教部。

六、补课情况,在教务处安排好之后,请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电教部,否则会影响教师上课。

七、未尽事宜,请咨询电教部。